第十九章 基督徒品行

基督徒怎麽知道甚麽該做,甚麽不該做? 基督徒可不可以去跳舞,看戲,打牌,抽煙,喝酒,聽搖滾樂,或參與其它世俗的娛樂? 約翰一書2:15 告訴我們“不要愛世界。”  這句話不是叫我們恨惡地球,或是恨惡住在地球上的人類。  它是叫我們不要愛這世界的價值觀。  我們不應該讓這個世界的價值觀影響我們。

很多年輕的基督徒都受類似上述的問題困擾。他們發現有某些行為是聖經清楚定為有罪的,但還有很多行為聖經提都沒提。本課的目的是提供學生一套標準,幫助他們決定是否要參加一些有問題的活動。有一個問題是你應當問自己的, “耶穌會作麽?”

A. 首先,這是不是主對今日的信徒特別禁止的事?

如果是,你就當像避免致死的瘟疫一樣避免它。如果你還不清楚,就不要去作,直到你有機會找出答案。帖撒羅尼迦前書5:22。

B. 其次,有沒有神的榮耀在其中?

哥林多前書 10:31說得很清楚: “無論作甚麽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” 在你作任何有疑問的活動之前,可否誠實的求神祝福,相信祂會因你的參與而得榮耀?

C. 這是不是 “屬世界的,” 如果是,那就不是 “屬主的。”

祂對祂的門徒說, “你們不屬世界,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。” 約翰福音 17:16。祂完全不屬世界,祂是在世界,但不屬於世界。約翰一書2:15-17。

D. 主是否也會這麽作?祂為我們留下榜樣,我們應當跟隨祂的腳蹤行。彼得前書2:21。

E. 當主再來時,你是否樂意讓他看到你作的事?

有人明智的說, “不要作任何事,說任何事,或到任何地方,是當主回來時會令你感到羞愧的。” 約翰一書2:28。

F. 當你想到聖靈住在你裏面,你還會感到可自由去作麽?

“豈不知你們的身子,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裏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。” 哥林多前書 6:19; 以弗所書4:30。

G. 是否合乎神兒女的行為體統?

當一個國王的兒子行為不合體統時,他會使他父親的名蒙羞。基督徒若行為不檢點,也是如此。羅馬書2:24;哥羅西書1:10。

H. 你的行為會如何影響別人?

這對未信的人是不是好見證,或讓他們看到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並沒有甚麽不同?哥林多後書5:17。還有,它會不會使一些初信的信徒跌倒。使徒保羅警告我們, “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”羅馬書 14:13。

I. 最後,在你心中還有沒有一絲懷疑?

如果有,就不要去做。因為, “凡不出於信心的,都是罪。” 羅馬書 14:23。

與一個基督徒可不可以作的主題有關的是,最好記得, “我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 羅馬書6:14-15。這並不是說我們喜歡就去作,而是說我們喜歡作討神喜歡的事,因為祂為我們作了那麽多。我們避免世俗的晏樂並不因為我們必須如此,而是因為我們想要如此。我們會如此想的原因,是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死,我們就希望能活出討祂喜悅的方式。哥林多後書5:14-15。神並不是說如果你遠離罪中之樂,你就成為一個基督徒。祂實際上是對信徒說, “你是一個基督徒!現在就要活出一個與你崇高呼召相稱的生活。” 以弗所書4:1。基督徒可能忘記他尊貴的地位而貪愛世界,在這情況下,神會以慈悲糾正,領他歸回。就像牧羊人用杖鉤住迷失的羊的頸項,帶他回家。因此若神的恩典被信徒遺忘,神還是會用祂的全能將他挽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