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人

如果我們想知道有關人的真理,我們必須看聖經。 “真理就是神對某事/物所說的話。” 聖經告訴我們有關人的創造,本質,與其它造物的關系。人是創造的中心。全地都屬於祂。創世記1:6 但我們真要認識人,我們必須知道神的看法,而不是人的想法。

I.人的本源

人會對自己從哪裏來充滿好奇,是很自然的事。人一向就是如此。哲學家在不同時代就提出各種理論。最近代的理論是進化論,堅稱人的祖先是較低等動物,沒有證據顯示原始人類與現代人有任何不同。全世界人類有同一的血源,這事實證明不是由進化而來,使徒行傳17:26。 動物的血無法維持人的生命,我們不能把我們的血與動物的血相混,從魚到鳥到動物到人,神各按其類創造。創世記 1:24-25。

人與其它動物最特殊不同的地方是他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。 “神說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,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,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,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。」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。”創世記1:26-27

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了第一個人(創世記2:7)。 但透過歷史,神是按下列方法造了人: (A) 透過男人與女人的結合 (B)不需要女人,如夏娃,的幫助,(C)不需要男人,如亞當,或女人的幫助(D)不需要男人,而經由女人,如基督。這是神有權柄掌管生命的另一明證。

神論到祂所創造的人說: “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,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,是我所作成,所造作的。”以賽亞書43:7 因此問題是 “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麽?合宜的回答是, “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”

II.人的本質

任何一個看過人死的人都很清楚人有肉體,也有靈魂。上一刻人還活著,下一刻就死了;身體還在那裏,但生命的本體已離開,只留下死的身體。

聖經教導我們人有三重存在:身體,魂,與靈。帖撒羅尼迦5:23。雖然我們很難分辨魂與靈。一只動物有身體和魂,卻沒有靈,人卻有身體,魂與靈。魂分別了活的或死的,靈卻把人從動物中分別出來。人的靈使他有可能與神溝通分享。

人是唯一會禱告的受造物。禱告是普世性的行為。人類從最野蠻到最開化的都會禱告。為什麽?你有沒有見過一隻猴子為它的香蕉感謝神的?還有,人是唯一具有良心的受造物。你有沒有見過一隻猴子因為偷了其它猴子的核果,或犯了奸淫而感到罪惡的?而歷史的記載充滿了人類的見證,他們深信自己犯了錯誤。羅馬書1:18-32。動物通過本能做決定,只有人會用理性來做決定。

當墮落的人成了基督徒,他就接受了聖靈的內住。我們從墮落的撒旦那裡得到了老我本性,這是撒旦透過亞當的墮落而帶入給全人類。我們一旦相信耶穌基督,接受祂為個人救主,基督就透過聖靈的位格住在我們生命中。就在那一刻,我們得到新的本性,就是 “基督在你們心裏,成了有榮耀的盼望。” 歌羅西書1:27。

魂是情緒和感情的所在,靈這個詞則包括我們認知和推理的能力,人會回應神,人最大的責任是找到神要他們做的事,而去行。這兩種本性,肉體與靈,是我們基督徒一生都要面對的內在爭戰。 (更多在 “救恩”章下討論)

III.人的自由意志

宇宙中還有神造的其它存在物,還是天使或靈界。他們沒有人的身體或魂。他們比我們更有能力。他們被造也為了服事神。但像人一樣。他們有自由意志,他們有些陷入不順服的罪中。以賽亞書14:12-15。

神可以造各種機器來機械性的行使祂的旨意。但祂卻選擇創造自願服事祂,自由愛祂的人,只要他們願意,我們無法完全了解祂為何要如此。但歷史有太多明證。人做出選擇,而神送來後果。

IV.人的罪

當神創造自由的造物。可以選擇它的旨意或拒絕順服,祂一定知道有些人會選擇錯誤的道路。事實果然如此,一個大能的天使,路西弗,又叫撒旦,決定違抗神的旨意,第一次罪不是在地上犯的,而是在天上。它隨即被拋下天庭。很多其它天使加入撒旦,也與它一同被拋下。從那時起,撒旦就想盡辦法攔阻神的計劃。當人被造,賦予自由意志時,撒旦馬上設謀引誘他離棄順服神的路。神曾警告人,但撒旦很成功的誘人入罪。這是創世記載人人熟知的故事。

V.人的未來

聖經告訴我們人的起源,是出自神的手。又說到人可憐的墮落。並與神隔絕的結果。聖經也忠實的告訴我們,就是每一個男女,孩童,有一天都要站在審判的神面前, “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,在神面前說明。羅馬書14:12 死亡的事實是人所共知的,人人都知道無可避免的結局。但聖經又加上 “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” 希伯來書9:27 神造了人,又透過祂的話向人啟示祂的旨意。神絕對會讓每個人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。今生主要是為來生做準備。人不是像動物一樣死去,人的靈必回歸神 – 他的創造者與審判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