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死亡

一般人對未來總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好奇興趣,死後的生命一直以來普遍的存在人的信念裏。全世界各地的風俗都顯示出,人不相信死亡是一切的終結。人們常問以下的這些問題:人死后到哪裏去了?有一個叫樂園的地方嗎?有一個受苦的地方嗎?這些地方是怎麽樣子的呢?

我們要知道人是由靈,魂,體三部分組成的存在。帖撒羅尼迦前書5:23。第一部分是物質的,其它兩部分是非物質的。人因為有靈,所以能意識到神的存在; 因為有魂,所以人能意識到自我的存在;因為有體,所以人能意識到周遭世界的存在。只有神的話能剖開魂與靈。希伯來書4:12。

人死後,魂與靈離開身體,身體被放入墳墓。對信徒而言,身體被描述為睡了(使徒行傳7:59,60;8:2),而未得救的人的身體被說成是死的。魂與靈從不睡覺。得救的人死了,魂與靈就到一個歡樂和幸福的地方去-天堂。(歌林多後書5:8;腓利比書1:21-23)。如果死去的人是未得救的,魂與靈就到一個受苦刑的地方-地獄。在路加福音16:19-31 主耶穌有清楚教導,死去的人仍然有知覺。

死亡不是魂睡覺。聖經裏的經文,說到在基督裏死了指的是 “安息。”不是說 “失去知覺。”身體會死,但魂與靈還活著,永遠不死。聖經說到的死,所代表一直都是“分離”的意思。肉體的死是魂與靈從身體分離;靈的死是與神永遠分離。

要知道我們並不是一個身體擁有著魂與靈,我們乃是魂與靈擁有著一個身體。死亡只是意味著,”我已經離開了我的身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