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禱告的實行

聖經如何教導禱告?基督徒生活若沒有禱告,靈命在任何方面都不可能會有長進的。因此初信者要認識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,這是很重要的。下列的綱要是為要回答一些基本的問題:

A. 為何禱告?

因為聖經吩咐我們要如此行。提摩太前書2:8。主耶穌是一個禱告的人,如果祂都感到需要禱告,我們更需要了。帖撒羅尼迦前書5:17-18;以弗所書6:18。

B. 多常禱告?

我們應當每天都有一些固定的時間禱告。在間隔中也要禱告。最好是早上起床後和晚上就寢前,而在一天當中碰到問題,需要幫助,或需要智慧時應當時時仰望主,或為某些事要感謝祂時,也都禱告。尼希米為建造城墻爭戰時,經常獻上”短禱”給天上的神。當然每一個基督徒在用膳之前,無論在公開場合,或自己家中,都要低頭獻上感謝。

C. 采何種姿勢?

但以理是跪著禱告。但以理書6:10。 主耶穌也是如此。路加福音22:41。 尼希米則是站著在王面前禱告。尼希米記2:4。一般來說,基督徒在家裏是跪著禱告。但即使在街上走路,或作各種日常活動,他們都有權利向神說話。

D. 為何事禱告?

聖經回答這問題的經文有腓立比書4:6;提摩太前書2:1-3;和馬太福音9:38。禱告的事不分大小,很多信徒列出禱告事項包括(1)未信主的家人和朋友的名單。(2)患病或有需要者的名單。(3)服事主的人的名單。如宣教士,傳道人,和教師等。
不要忘了在禱告中也要包括對主的贊美,並確定禱告的中心是“為要神得榮耀”。如果你的祈求很具體,你也會得到具體的回應。如果你只是一般性的禱告,沒有提名,你也無法知道你的禱告是否得到回應。

E. 禱告得應允的條件

約翰福音15:7 讓我們知道,如果我們常在基督裏,我們的祈求就會得到回應。常在基督裏意味著順服在祂的話語裏與祂同行。依靠祂來活,彰顯出祂在我們裏面的生命,遵守祂的命令。禱告蒙神應允的另一個條件是根據神的心意來禱告(約翰一書3:22)。(1)我們的禱告應當根據祂的旨意求(約翰一書5:14)。由於神的旨意的一般性原則都可在聖經中找到,因此我們的祈求也當遵照聖經,用聖經的話語來禱告。(2)我們的祈求應當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而求。(約翰福音14:13;16:23)。當我們真心的奉祂的名祈求時,那就與祂親自向父神請求一樣。(3)我們的動機必須是純潔的。雅各書4:3)。如果我們的動機是自私的,或罪惡的,我們就不能期望會有回應了。但是如果我們的動機是為了榮耀神,为求神的心意成就的話,那麽神很樂意回應我們的禱告祈求。

F. 禱告的語言

我們應當使用尊敬的稱呼來對神說話。基督徒一般用尊敬的 “您”。比如英文就常用 “Thou”和 “Thee” 而不是用普通的 “you” 來稱呼天上的父。
G. 禱告的危險

(1) 不要為讓人看見而禱告。馬太福音6:5-6。

(2) 不要求神作你自己可以作的事。沒有一個正常的基督徒會走向汽車迎面而來的馬路中,然後求神把他帶回人行道。神已給了他兩條腿可自己回來。

(3) 不要祈求你知道自己不該有的那些東西。神有時會應允這樣的請求,但卻讓人心靈軟弱。詩篇106:15神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,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。 這提醒了我們這是祂對曠野中的以色列人所做的;他們不滿意神給他們吃的東西,而求神給他們以前在埃及受奴役時所擁有的那些。

(4) 避免無意義的重複。馬太福音6:7;傳道書5:2。

H. 其它建議

(1) 當你屈膝禱告時,如果您的心思無法集中,就試著大聲禱告。這能大大的幫助你專註集中。

(2) 如果禱告沒有很快就得到回應,不要灰心氣餒;神的回應永遠不會太早,致使我們錯失了等候祂的這個祝福。神的回應也絕不會太遲,導致我們心裏想:信靠祂只是枉然。

(3) 如果神的回答不完全符合你的祈求,請記住:神有權柄把比我們所求的還更好的東西賜給我們。我們不知道什麽是對我們最好的/最適合我們的,但神知道,所以祂給我的常常是超乎我們所求的所想的。哥林多後書12:8-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