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罪

I.罪是甚麽?

多讀聖經的人就會發現,聖經很註意罪的主題,包括罪的成因與治療。我們常把罪與罪犯,殺人聯想在一起。但聖經說的罪是指任何欠缺上帝完美的事物。羅馬書3:23說到 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” 神的榮耀包括絕對完美的思想。因此,罪就是不中靶心,每一個人都犯了這樣的罪,聖經也說到罪是:

A.破壞神的律法。 羅馬書5:13。
B.背逆神或不法。 約翰壹書3:4。
C.道德的不完全。 詩篇32:5。
D.邪惡的思想與行為都是罪。 馬太福音5:28。

II.罪的起源

第一次有關罪的記載是發生在天上,路西弗野心勃勃,想與神同等(以賽亞書14:12-14)。 因驕傲的罪,牠被逐出天堂,成為聖經在其它地方所說的魔鬼或撒旦。

第一次在地上出現的罪的事件記在創世記三章,還在伊甸園中發生的,神禁止亞當和夏娃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他們違背神,吃了禁果。成了罪人。

III.罪的結果

A.人類祖先一犯了罪,就馬上警覺到他們赤身裸體的事實,他們就想到躲避神,創世記3:7-8

B.罪的刑罰是死,亞當一犯罪,靈性就死了,意思是說他就與上帝隔絕,從神的面前被趕逐。他也要經過肉身的死。雖然他沒有馬上死,他的身體最終註定要死亡,羅馬書5:12

C.亞當罪的本性傳給了全人類,每一個從有罪的父母生下來的孩子都生為罪人。選擇做罪人,亞當的兒子該隱是個殺人犯,罪開始向人討債,因為所有人都生為罪人,在靈性上都是死的,都註定有一天身體要滅亡。請仔細讀羅馬書5:12-18

D.人的罪帶來神對所有被造物的咒詛,亞當的大兒子成為殺人犯。荊棘和疾藜是咒詛的明證,其它證據在創世記3:14-19提及。現代人試著解釋我們的敗壞只是人的失敗與錯誤,有些心理學家想辦法使我們相信因為知識和科技的進步,人是越來越好。然而只要人間有墓地,監獄,醫院,殯儀館,我們就不需要證明罪的存在。我們可以隨稱它為我們想要的名稱,但眼淚,疾病,悲傷,痛苦和死亡是罪的結果的明確證據。人為什麽會犯罪,請讀約翰福音8:44。罪開始於天堂,將會在地獄中結束(啟示錄20:10)。

IV.罪的刑罰

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” 羅馬書6:23。 神已宣布罪的刑罰就是死,人無法使自己完全,以蒙神悅納。 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” 羅馬書3:23。我們已經看到這是指靈性的死和肉體的死。這個刑罰必執行,神必需懲罰罪,或提供一條潔凈我們,赦免我們罪的途徑。

只要人活在自己的罪中,他在靈性上就是死的,且要面對肉體的死,如果他死時仍活在罪中,他就註定永死。這是說他會永遠離開神。並在火湖中因自己的罪受苦,這就是啟示錄20:14說到的第二次的死。

V.罪的救贖

神預備了救贖,使人不需要因為他們的罪而受永遠刑罰的痛苦。主耶穌基督由童真女馬利亞而生。為了使他生而無罪,由童貞女出生是絕對必要的,因此之故,祂就沒有繼承亞當的罪性。祂是唯一無罪的人,在十字架上祂甘心為罪的刑罰受苦,滿足了神的神聖要求。因為罪的刑罰已滿足,神就可以賜永生給每一位承認他是罪人,並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他的主和救主的人。哥林多後書5:21(在 “救恩”章會更詳細講解)。

當一個人信了基督,祂就從罪的刑罰與權勢中被拯救出來。這並不是說他就不會再犯罪,而是說所有過去,現在,未來的罪都蒙赦免了。他不再因這些罪受審判。記住,基督死時,你的罪也赦免了,在基督裏,人有力量為神而活,勝過罪惡,不再為宴樂,為罪和撒旦的權勢而活。

這就是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 “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便得了醫治。”彼得前書2:24。